《题帕三绝句》赏析

朝代:清代诗人:曹雪芹古诗:题帕三绝句更新时间:2017-04-03
如果把赠帕和题诗孤立地看作是男女私相传递信物和情书,这是十分肤浅的。尽管也可以把它说成是违反传统礼教的行为,但总不免使它落入才子佳人“私订终身”的窠臼。况且,孤立起来看,诗也就显得内容贫乏了,因为它除了写林黛玉自己哭哭啼啼的伤感外,也没有讲什么别的。
这三首诗在小说中的作用,全在于联系贾宝玉挨打这件事,表明贾宝玉、林黛玉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同于他人。只有将它放在具体的情节中,对比薛宝钗、袭人的不同态度,才能看出贾宝玉、林黛玉的互相同情、支持。贾宝玉被打得半死,薛宝钗来送药时虽然也露出一副怜惜的样子,但心里想的却是“你既这样用心,何不在外头大事上做工夫,老爷也欢喜了,也不能这样吃亏”,还“笑着”说“你们也不必怨这个,怨那个,据我想,到底宝兄弟素日不正,肯和那些人来往,老爷才生气的。”处处卫道,处处维护贾政,实际上是用所谓“堂皇正大”的话把贾宝玉教训了一顿。袭人则乘机在王夫人面前进言,大谈贾宝玉“男女不分”,“偏好在我们队里闹”和“君子防未然”的道理,从中挑拨贾宝玉、林黛玉关系,建议“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”。她的话吓得王夫人“如雷轰电掣的一般”(据《红楼梦》戚序本),并骗取了王夫人的宠信,为后来抄检大观园作好了充分的舆论准备。正是在这种情况下,作者写了贾宝玉、林黛玉的相互体贴、了解和林黛玉的一往情深、万分悲痛,带便也写了贾宝玉身边唯一足以托付心事的忠诚信使——晴雯,这都是大有深意的。只要读者细读书中的文字(在这一节上,《红楼梦》程高本窜改颇多),就可以理解作者的用心。
其次,“还泪债”在作者艺术构思中是林黛玉悲剧一生的同义语。要了解“还泪债”的全部含义,最好的办法是读曹雪芹原稿中后面所写的林黛玉之死的情节,但这一部分,后世读者已看不到了。不过,作者的写作有一个规律,多少可以帮助读者弥补这个遗憾,即他所描写的家族或人物的命运预先都安下了伏线,露出了端倪,有的甚至还先有作引的文字。描写小说的主要人物林黛玉,作者更是先有成竹在胸,作了全盘安排的。在有关林黛玉的情节中,作者先从各个方面挖好渠道,最后都通向她的结局。这三首绝句始终着重写一个“泪”字,而这泪是为她的知己贾宝玉受苦而流的,它与林黛玉第一次因贾宝玉摔玉而流泪,具体原因尽管不同,性质上却有相似之处——都为脂砚斋评语所说的知己“不自惜”。这样的流泪,脂砚斋评语指出过是“还泪债”。但好久以来,人们形成了一种看法(续书起了很大的作用),以为林黛玉总是为自身的不幸而伤感,其实,贾宝玉的不幸才是她最大的伤痛。为了贾宝玉,她毫不顾惜自己。贾宝玉挨打,她整天地流泪,“任他点点与斑斑”。这还算不了什么,第五十七回紫鹃诳贾宝玉说林黛玉要回苏州去了,作者写贾宝玉急成痴呆病外,还着力写了林黛玉的反应:“黛玉一听此言,李妈妈乃是经过的老妪,说(宝玉)不中用了,可知必不中用,‘哇’的一声,将腹中之药一概呛出,抖肠搜肺、炽胃扇肝的痛声大嗽了几阵,一时面红发乱,目肿筋浮,喘的抬不起头来。紫鹃忙上来捶背。黛玉伏枕喘息,半响推紫鹃道:‘你不用捶,你竟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!’”这虽不直接写还泪,但仍与还泪是同样性质的。“眼空蓄泪泪空垂,暗洒闲抛却为谁?”诗中提出这个问题,为“还泪债”定下了基调。之所以说续书写林黛玉之死违背作者原意,不但因为续书把“泪尽夭亡”写成林黛玉在受到重大精神刺激下反而没有眼泪了(其实应该是终日眼泪不干,终于与生命一起流尽,否则,也就用不着说她是“泪尽夭亡”),更主要的还是续书所写改变了原作者定下的林黛玉精神痛苦的性质,把她对贾宝玉的爱和惜改变为怨和恨,因男子负心(其实是误会)而怨恨痛苦。这没有什么新鲜,俗滥小说中可以找到成千上万,任何一个平庸的女子都会如此,这样的结局也不能算是绛珠仙子报答了神瑛侍者甘露灌溉之惠。同时,误会的至死不得释,实际上也否定了贾宝玉、林黛玉两人是有共同思想基础的真正知己。说续书者用“梁祝”的套子写宝黛悲剧,其实还大大不如,梁祝的误会是在楼台相会之后很快就得到消除的。《红楼梦》的续作者对林黛玉愿为知己受苦、而她自己“万苦不怨”的精神境界却丝毫也没有理解。与这三首突出写“泪”的绝句有关的几回情节,很像是后来宝黛悲剧的一次小小的预演。从第三十二回到第三十四回中有不少细节和对话,都可以看出作者在对未来的悲剧结局作暗示。此外,诗中用“湘江旧迹”之典,若孤立地从这几回情节看很像是胡乱堆砌,因为除了与“泪”有关外,其他方面都不甚切合。娥皇、女英泣舜是妻子哭丈夫,她们泪渍斑竹后是投水殉情而死的(《水经注》则说她们“溺于湘江”)。前人用此事多写生死之别,如李白著名的《远别离》诗即用此故事写远别离之苦。这些,与贾宝玉被打屁股、林黛玉为之而哭泣似乎拉不到一起去。但如果把这三首诗当作后来悲剧情节的前奏曲来看,那么,用这个典故就完全可以理解了。

此诗为清代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创作的长篇小说《红楼梦》中海棠诗社菊花诗中的一首,为林黛玉所作。林黛玉所写的三首诗被评为菊花诗最佳。其中《咏菊》第一,此诗第二,《菊梦》第三。

诗人曹雪芹资料

赏析作者曹雪芹

曹雪芹(约1715年5月28日-约1763年2月12日),名沾,字梦阮,号雪芹,又号芹溪、芹圃,中国古典名著《红楼梦》作者,籍贯沈阳(一说辽阳),生于南京,约十三岁时迁回北京。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,他是江宁..... 查看详情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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