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对菊花杯

朝代:清代诗人:林旭出自:述祖德诗·父母不逮事时间:2023-04-28
父母不逮事,百事不足为。
不讳王父母,此语深可悲。
恭维吾祖德,敢云吾知之。
外舅沈涛园,激扬多厚期。
本于先公意,诏我家乘遗。
谓言乘积累,宜作为歌诗。
小子实兢兢,靡日而不思。
命名不得咳,抱孙未亲怀。
永念临殁叹,况积孤生哀。
慎重良有以,闻见求无歧。
托始三四岁,所记可依稀。
闻人说公公,作官在安徽。
信归向儿道,公公念著儿。
分付教尔雅,明年为延师。
堂上张小照,于此识须眉。
憨跳畏嗔喝,每过首必低。
寿辰五月八,学把阿婆卮。
酒阑凶问至,惊哀终日啼。
是年唯巳卯,此后多伤凄。
吾父麻衣归,迁居旗下街。
庭中龙眼树,书案设当阶。
手写不记纸,泪下时如糜。
窃窥颜色恶,侧坐不敢咍。
心目忆可见,祸酷痛交摧。
易箦执手泣,太息儿尚孩。
年至十二三,书簏恣翻披。
吾父曩所述,手泽如新题。
先府君年谱,男某谨次排。
粤寇凡三至,城内冢垒垒。
生齿既未复,文教非苟施。
邑中邓析子,好持官是非。
好召与之语,餔以酒肉糜。
襦裤尔所利,鞭箠官有威。
感愧或遁去,自此狱无欺。
又云戊寅案,文书存可稽。
别本逾寸厚,细抄累万微。
叙述似未竟,欲传恨不才。
童騃究未省,今知意在斯。
犬牙相错地,自古言多违。
争桑处女丧,沤麻吾水兹。
寺门夜载稿,界上晨亡尸。
岂尝饱毒手,直是支诬词。
阅实赦无罪,诪张谓有私。
风流秋浦咏,响绝不可追。
视钱即甚悦,含怒故多訾。
人情易反复,如萍随风吹。
独持南山笔,岳岳难得移。
媚人犹及止,杀人奈何哉。
安庆孙太守,控告义所希。
手录存十纸,兼有当时诗。
天知民不愧,睡起心自夷。
□如引舟去,寄语泪勿垂。
白骨可覆视,黄泉岂遂埋。
忝名为父母,那忍事委蛇。
民冤苟不雪,罪大亦何辞。
列书达制府,制府惊且疑。
为民能如此,岂非良有司。
事实良未明,万一亦可危。
私谊况桑梓,人言有阶梯。
移文召伍伯,破棺求瘢痍。
万目见日月,一朝抉云霾。
父老喜害去,道路迎君回。
还愁升擢去,岂悟运化推。
廉吏竟如此,天道谅可知。
先世有薄田,亦足供岁时。
为官而禄薄,不以家人随。
五年古彭泽,清对菊花杯。
中间更事故,斗米岂胜炊。
负郭既不保,没身反得痱。
嗟此实明德,感念空增欷。
匆匆二十年,一得而九遗。
诚当书此事,留布诸方来。
民情苟不诬,知有望江碑。
天阍苟不远,恩泽感妄几。
吾父一片心,不与七尺隳。
七月急归去,寻检旧书斋。
情知渐徙失,谅未付尘灰。
老师吴峰五,表叔魏幼施。
当时皆目见,故实良可咨。
县社有鸡豚,官府有档批。
成诗馀涕泪,令名思用贻。

诗人林旭资料

清对菊花杯作者林旭

林旭,字暾谷,号晚翠。光绪十九年举人。任内阁中书。倡闽学会,又助康有为开保国会。百日维新间,与谭嗣同等四人以四品卿衔入军机,参与新政。政变起,被捕遇害。为戊戌六君子之一。..... 查看详情>>

林旭代表作品: 《友人送末利栽之谓不活矣近渐有萌牙祝之》 《礼莲池大师塔》 《赠筱蜦·三朝坐甲帐》 《效太夷丈·松生依涧谷》 《客有询幼莲师世兄者书忆》 《泛姜溪诗·本来沙路有人行》 《泛姜溪诗·桥柱孤栽细石平》 《赠筱蜦·三朝坐甲帐》 《北行杂诗·东风复北风》 《同陈清湘饮唐沽酒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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