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悍吏》鉴赏

朝代:清代诗人:郑燮古诗:悍吏更新时间:2020-10-13
这首诗分三段。第一段从开头到“况以不善司民牧”。这段揭露悍吏把县官的善政变为残民的恶政。县官要清查丁口编著户籍簿,悍吏趁机下乡捉老百姓的鹅鸭。县官尊老敬贤决定赏赐给老人衣物和肉食,悍吏趁机沿村搜刮老百姓的粮食。他们象豺狼一样,所到之处从不白白放过,不是掐断人的喉咙,就是挖掉人的眼睛。长官如此好善而老百姓已愁苦不堪,何况用那些不善的人来作地方长官。
第二段到“前村后村已屏息”。这段揭露悍吏趁天灾之时残害百姓的罪行。山田因为干旱而不长庄稼、只生管草,水田却因涝灾而波浪滚滚。山地水田都遭灾,眼见是颗粒无收了,皇帝发善心决定开天庾发粮赈灾。悍吏趁机营私舞弊中饱私囊,不但不发放粮食,反而向人民讨取欠租,气势汹汹,像恶虎长上了翅膀。猛虎食人肉、喝人血,已经够凶恶的了,但猛虎还不能上树,悍吏如虎添翼,凶恶更胜过猛虎,对人民的残害更胜过猛虎。他们在村中狂叫乱喊,用木棒胡乱打人,闹得鸡犬不宁。老首姓吓得赶快杀鸡备酒,以求欢心。附近村庄知道官吏下乡来了,就象虎群在附近活动,吓得大气儿也不敢出。悍吏之淫威居然达到了如此程度。
最后两句为第三段。诗人发出了深沉的感叹:长官定然不知悍吏如此作恶,如果知道而故意放纵,那么这真不是人干的事。这是愤激的反语,实际是抨击长官知而故纵,将矛头指向了悍吏的上司。
这首诗揭露了悍吏残害人民的种种暴行,字里行间充满了嫉恶如仇的战斗精神。对残害人民的官吏,郑板桥是恨之入骨的。“豺狼”“贪勒”“刁奸”“虎而翼”“非人为”,这些词语都浸透了诗人的憎恨之情。强烈鲜明的爱憎是该诗的艺术特征,也是该诗具有激动人心的艺术力量之所在。
其次,这首诗采用了层层深入的写作手法,先写长官好善时悍吏的恶行,再写长官不善时悍吏穷凶极恶的暴行,最后抨击知而故纵的长官。这样,揭露了悍吏作恶多端的面目和给百姓带来的深重苦难,诗的批判力量随之逐渐增强、批判层次也逐渐增高。
最后,值得特别一提的是这首诗批判的深刻性。孔子说“苛政猛,于虎”,批判的是“苛政”,对于“仁政”却是称颂的。杜甫描绘了“安史之乱”给人民带来的苦难,对于“开元全盛日”也是颂扬的。这首诗在艺术上显然不如杜甫的“三吏”,但是却深刻揭示了这样一种现象:不管长官是否“善”,不管皇帝是否“仁”,最后给老百姓带来的都是灾难。当然,郑板桥还不能认识到根源在于封建制度本身,而只归罪于悍吏,但揭露出“仁政”、“善政”是幻想却是很深刻的。这种批判的深刻性显然带有封建社会末期的性质。这是郑板桥经过十二年县官生涯总结出来的真理。正是这种彻底的失望使他毅然“扯碎状元袍,脱却乌纱帽”(《道情十首》),辞官归里,与官场决裂,在穷愁潦倒中登上了艺术高峰。
《赠勖宗上人》是清代诗人郑板桥创作的七言绝句组诗作品。该诗表达出了诗人对好友的赠别之意,同时也抒发了诗人欲有所作为的远大抱负。

诗人郑燮资料

鉴赏作者郑燮

郑板桥(1693-1765),原名郑燮,字克柔,号理庵,又号板桥,人称板桥先生,江苏兴化人,祖籍苏州。康熙秀才,雍正十年举人,乾隆元年(1736年)进士。官山东范县、潍县县令,政绩显著,后客居扬州,以卖画为生,郑燮为扬州八怪重..... 查看详情>>

诗人郑燮作品: 《游白狼山·悬岩小阁碧梧桐》 《题半盆兰蕊图》 《秋荷·秋荷独后时》 《道情·邈唐虞远夏殷》 《弄潮曲》 《青莲斋联·从来名士能评水》 《踏莎行·无题》 《邺城·划破寒云漳水流》 《邺城·划破寒云漳水流》 《瓮山示无方上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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