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太宗赐绢惩顺德》注释译文

朝代:唐代诗人:无名氏文言文:唐太宗赐绢惩顺德更新时间:2019-02-11
注释
1。长孙顺德:复姓长孙,名顺德。
2。受人馈绢:馈,本义为“以食物赠送”,此处解释为“贿赂”。绢,唐代可做货币流通。
3。觉:被发觉,暴露。
4。上:唐太宗李世民。
5。共府库:共:共享。府库,古代指国家贮藏财物、兵甲的地方。意为共同占有官府仓库里的财物
6。贪冒:贪婪。
7。是:这样。
8。犹:但是。
9。罪,惩罚。
10。但:只。
11。枉:违反。
12。罪不可赦:罪,罪过。赦:宽恕。
13。奈何:为什么。
译文
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接受他人赠送的丝绢,事情被察觉后,唐太宗说:“顺德确实是对国家有益的,我和他共同享有官府仓库的财物,他为什么贪婪到这地步呢?”因为怜惜他有功绩,不惩罚他了,只是在大殿中赠送丝绢几十匹。大理少卿胡演说:“顺德违法接受财物,所犯的罪行不可赦免,怎么还再送他丝绢?”唐太宗说:“(如果)他是有人性的,获得丝绢的侮辱,超过了接受刑罚。如果不知道惭愧,就是一只禽兽了,杀了他又有什么益处呢?”
解释
①沽:卖
②炽:这里有猖獗之意
③舣(yǐ):停船靠岸
④饷:赠送
⑤慎:千万,无论如何
⑥方:正,正在
⑦善;交好,友好,亲善
⑧亲旧:沾亲带故。
译文
幸思顺,是金陵这个地方的一位年老的读书人。皇佑朝的时候,幸思顺在江州卖酒,人们无论是高尚的还是愚笨的,都喜欢喝他卖的酒。当时抢劫江上过往船只的河盗正很猖獗,有一个当官的人停船靠在金陵的岸边,酒炉的边上,偶然与幸思顺碰到,他们互相之间很友好,幸思顺把十壶酒赠送给那个官人。等到官人的船只行驶在蕲州、黄地界间的时候,幸思顺送给官人的十壶酒被河盗所劫,河盗们打开这些酒喝,非常惊讶地说:“这些难道不是幸思顺秀才的酒?”官人理解了河盗们的意思,官人就立刻谎称:“我和幸秀才沾亲带故。”河盗们互相看了看,感叹着说:“我们怎么能抢幸思顺老先生朋友的东西呢!”于是河盗们收集好他所抢的东西还给那个官人,并且告诫那位官人说:“见到幸思顺老人无论如何都不要说我们抢你酒的这件事。”

诗人无名氏资料

注释译文作者无名氏

佚名,亦称无名氏,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。源于古代或民间、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、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。在汉语中,常用张三、李四、某君、某某、某甲、子虚乌有等暂时用作为无名氏的..... 查看详情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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