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观越剧《胭脂》作》鉴赏

朝代:现代诗人:谢觉哉古诗:观越剧《胭脂》作更新时间:2020-10-20
1959年,以75岁高龄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老,为克服和纠正1958年以后全国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“左”的倾向,上任第一件事就废止了电报报案核准死刑案的做法,恢复了必须及时报送死刑案全部案卷的做法。他认为:必须克服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、以言代法、宁左勿右、左比右好的种种错误思想和做法,强调司法人员“头脑发热不得,一发热就容易出错案”,反对只凭主观判断,必须深入实际,反复调查研究,大力提高办案质量,“把案子办得更准确、更细致、更踏实,做到不纵、不宽、不漏、不错。”他亲自办案,典型示范,千方百计想尽办法教育司法人员,以生动深刻的古代案例为鉴,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就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。
1963年4月,谢老到浙江视察工作,与该省司法人员共同观看了越剧《胭脂》,并写了这首诗题赠浙江省人民法院。《胭脂》的剧情梗概是:牛医卞三的女儿胭脂与书生鄂秋隼邂逅相逢,产生爱慕之情。热心人宿介、王春兰想从中成全。宿冒充鄂生,夜人胭脂之室取鞋而去。谁知宿不慎将鞋失落,为无赖毛大所得。毛大携鞋到卞家,为卞父驱赶,遂杀卞父,胭脂以为其父为鄂生所杀,告到官府。此案经历三个审判阶段,才找到了真正的凶手。第一阶段是聊城知县张宏,凭原告指名和死者身旁拾到的绣鞋判处鄂秋隼死罪。第二阶段是东昌府知县吴南岱发现鄂秋隼是一介文弱书生,不像杀人凶手,详细审讯与此案有关的宿介之妻王春兰,才知绣花鞋为宿介入室所取,定了宿介死罪;第三阶段是省级教育官学台(相当于省教育督查官)施愚山,又经过反复调查研究,证明宿介偷取绣鞋是事实,但绣鞋则不慎遗失,而为毛大所得,最后以此找出真正的凶手毛大,了解此案。剧情反复告诉人们:公正判案是很不容易的,要反复调研,严格对证,不能有丝毫的草率、马虎,稍一疏忽,即酿大错。
谢老从越剧《胭脂》剧情引发开来,为大力提倡调查研究、启智纠偏而写出此诗。诗写的朴实无华,典雅含蓄,入情人理,生动感人。前两句引典入诗,自然贴切,强调“毫厘”二字,首尾相接,两次出现,而“毫厘”与“千里”又造成十分强烈的反差,给人以警策的作用。第三、四句扣题,说明《胭脂》一剧给人的教育胜过金针治病,疗效如神,可以开启人们的智慧、纠正认识上的偏颇,在观剧的笑声中得到启迪。
《狐狸吃了一只鸡》是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谢觉哉先生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。该诗表达了诗人对林彪集团和四人帮的愤慨与讽刺之情。

诗人谢觉哉资料

鉴赏作者谢觉哉

谢觉哉(1884年4月27日-1971年6月15日),字焕南,别号觉哉,亦作觉斋。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、延安五老之一、著名的法学家和教育家、杰出的社会活动家、法学界的先导、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。..... 查看详情>>

诗人谢觉哉作品: 《和林老自寿诗次韵》 《南泥湾纪行·偶题》 《慰问边防将士为解放军画报作》 《哭甘泗淇同志》 《在范亭处谈毛主席的思想方法》 《调寄望江南·忆应蕙兰》 《次韵答钱太微叟赠诗》 《访杏花村·逢人便说杏花村》 《南泥湾纪行·探梢沟》 《晨起偶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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