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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悍吏》创作背景

朝代:清代诗人:郑燮古诗:悍吏更新时间:2020-10-13
《悍吏》是清代诗人郑板桥所作的一首七言古诗。此诗写县官虚伪悍吏凶横,从两个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旧社会官场的黑暗,诗里对官吏的揭露是深刻的,但对皇帝却有着错误的认识,认为皇帝爱惜人民。此诗写得明白如话,通俗易懂,自成一格。
清乾隆七年(1742年),郑板桥出任山东范县知县。乾隆十一年(1746年)调山东潍县县令,以“请赈忤大吏”之罪,被诬告革职罢官,迁回江苏扬州。在这两任知县坎坷仕途中,他经历了官场的黑暗、百姓生活的困苦,写下了《悍吏》等诗。
注释
1.丁:丁口,即人口。图:图籍,此处指地图和户口簿。甲:泛指代词,等于说“某某”。
2.括:搜刮。
3.豺狼:比喻恶吏。
4.抉(jué):剔出,剜掉。
5.司民牧:指做管理治民的地方官。
6.菅(jiān):草名。
7.天庾(yǔ):京都的粮仓,此处指官仓。
8.索逋(bū):搜索逃亡之人或催讨逃租之事。虎而翼:为虎作伥,比喻更加作恶。
9.楚挞(tà):用刑杖责打。楚,古刑杖。
10.屏息:不敢大出气。
11.长吏:长官。
12.非人为:不是人所应做的。
白话译文
县官把所辖人口编好户口簿,凶恶的小吏带着户口簿进村连鹅鸭都不放过。
县官养老有皇帝赐给的丝帛和肉食,悍吏们则挨村挨户地搜刮稻谷。
豺狼经过的地方没有白白放过的,不是掐断人的喉咙就是剜掉人的眼睛。
县官好行善,但由于悍吏作恶,人民已经发愁了,何况那些不善的人来做地方长官呢?
山地干旱只生杂草,洼地里积水田又涝。
朝廷发放赈灾粮,恶吏们却从中贪污舞弊。
恶吏们为虎作伥,气势汹汹地催讨租税,大声呵斥、鞭挞百姓没有一刻停息。
村里人忙着杀鸡为恶吏们准备食物,整村人都害怕得大气不敢出。
长吏们一定不知道恶吏们的所作所为,如果知道了还放纵他们一定不是人干的事情啊!

诗人郑燮资料

创作背景作者郑燮

郑板桥(1693-1765),原名郑燮,字克柔,号理庵,又号板桥,人称板桥先生,江苏兴化人,祖籍苏州。康熙秀才,雍正十年举人,乾隆元年(1736年)进士。官山东范县、潍县县令,政绩显著,后客居扬州,以卖画为生,郑燮为扬州八怪重..... 查看详情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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